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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发布

来源:CIDC 发表时间: 2023年02月03日

    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正式印发。

     

    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快建设数据驱动、智能融合的数字河北,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抢抓数字化变革新机遇,把数字河北建设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组织实施6个专项行动、20项重点工程,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完善数字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拓展发展新空间,为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3年,全省数据中心在营标准机柜达95万架,算力总规模约20EFlops;5G基站数量达到12万个;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9.8万Gbps;工业互联网平台达到260家;数字政府协调推进机制基本健全,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1400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36%。

     

    到2025年,全省数据中心在营标准机柜达165万架,算力总规模约35EFlops;5G基站数量达到15万个;千兆宽带用户数达到500万户;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15万Gbps;工业互联网平台达到300家,两化融合指数力争进入全国第一梯队,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9个;钢铁、石化、装备等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数字化特色产业集群;农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建成100个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创新应用示范区;数字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基本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辅助决策、管理、服务的格局基本形成,政务云服务形成“一片云、两张网”管理模式;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2500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0%。

     

    到2027年,我省数字经济迈入全面扩展期,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3300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2%以上,建成京津冀工业互联网协同发展示范区,打造一批现代化生态农业创新发展示范区;雄安新区建成全球数字城市新标杆,石家庄建成全国一流的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张家口建成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关键节点,廊坊、保定、秦皇岛等地建成特色鲜明、生机勃勃的数字产业集群;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民生产生活;数字河北建设基本实现“数字经济高端化、数字社会智慧化、数字政府智治化”,数字化变革成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1.高速智能信息网络建设工程。

     

    (1)加快5G网络深度覆盖。推进5G网络进社区、进企业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推进交通系统5G信号全覆盖,在制造业、医疗、工业园区等部署5G行业虚拟专网。到2025年,行业虚拟专网达到600个,5G网络覆盖面和建设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到2027年,在雄安新区建成6G规模应用示范网,将雄安新区打造成中国6G发展先导区。

     

    (2)加快千兆光纤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千兆城市”、双千兆示范园区创建和评价,推动千兆光纤网在钢铁、石化、汽车制造、医药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万兆入企、万兆入园。

     

    (3)加快IPv6升级改造。完成省内云服务平台、内容分发网络(CDN)、数据中心、域名解析系统的IPv6改造,推动终端设备IPv6升级,探索IPv6在5G、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领域融合应用。到2025年,移动网络IPv6流量占比达到70%。

     

    (4)优化互联网网络架构。启动雄安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争取雄安新区建设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探索建设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完善多主体参与的立体化网间互联架构;建设连接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主要城市直达链路,提升出冀通道承载能力和安全可靠性。

     

    (5)加快卫星互联网建设与应用。配合国家做好卫星互联网系统地面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低轨卫星互联网地面信关站。建设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河北省分中心,推动北斗导航系统在各行业、各区域和大众消费领域规模化应用。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雄安新区管委会)

     

    2.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京津冀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建设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推动中国电信怀来智慧云基地、中国联通算力高效调度示范、中国移动京津冀(张家口)数据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强大算力规模。推动数据中心与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发展,支持数据中心企业积极参与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

     

    (2)加快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雄安城市计算中心、雄安(衡水)先进超算中心、廊坊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面向车联网、智慧医疗、数字创意等行业应用,建设多场景的控制操作模拟训练平台。依托骨干高校和人工智能优势企业,建设人工智能基础技术开发平台、应用性支撑平台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推动人工智能与5G、超高清视频、VR/AR(虚拟现实/增强现实)、集成电路、车联网等重点领域的融合应用创新。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张家口、廊坊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3.融合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工程。开展智慧公路、智慧港口、智慧民航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推动京哈高速智能化建设、黄骅港智慧港口、雄安数字道路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仓储设施智能化改造,打造国家智慧物流骨干网络节点,建设唐山港多式联运、衡水国际陆港、太行国际一带一路智慧物流产业园等示范项目;加快建设城市及县城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到2025年,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5G典型应用示范场景。(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

     

    (二)实施信息智能产业倍增行动。

     

    1.关键技术攻关及转化工程。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在半导体材料、专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传感器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攻关项目,重点推动中电科13所高可靠固态功率放大器、中电科54所卫星互联网宽带终端基带芯片等项目建设。推进创新平台提质提效,支持信息智能骨干企业牵头组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到2025年,信息智能领域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200个。(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工程。加快石家庄信息产业集群建设,完善半导体材料、集成电路、卫星互联网等产业链条,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打造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推动张家口大数据产业集群建设,集中在怀来、张北、宣化高标准规划建设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服务器制造基地,培育形成软件设计、硬件生产、数据存储、算力服务等完整产业链条。推动廊坊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建设,发展大数据、新型显示、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创意等产业,推动华为人工智能中心、维信诺新一代柔性显示面板生产线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大数据中心由存储型向算力型转变。推动秦皇岛软件及电子器件产业集群建设,依托行业优秀企业打造“封装载板—关键核心器件—应用软件”产业链条,推动数字技术在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等领域的创新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石家庄、张家口、廊坊、秦皇岛市政府)

     

    3.数字化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围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物联网、智慧医疗、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引进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数字化企业,支持我省数字化企业做大做强,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我省单独或与本地企业合作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到2025年,培育国内一流企业5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

     

    1.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程。推进企业级、行业级、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建设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推动10个国家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河北布局。在每个主导产业中,分别打造1-3个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推动“十万企业上云”,建设河北省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引导云服务商丰富企业上云产品内容,建立完善企业上云本地化服务体系,鼓励制造业企业将基础设施、平台系统、业务应用、产品设备、制造能力和资源向云端迁移。到2025年,建成5G全连接工厂标杆省级示范30个、国家级示范3个,建设“工业互联网+园区”试点10个,上云企业突破10万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

     

    2.数字化支撑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智能化改造,加大智能制造优秀应用场景、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推广应用力度,在钢铁、建材、石化等传统行业推行流程型智能制造,支持装备行业开展离散型智能制造,每年培育10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在机械、汽车、服装等行业推广网络协同设计、虚拟仿真等新技术、新模式,在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推行“互联网+供应链”管理模式,培育形成100个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案例。到2025年,培育15个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提升5%以上、业务信息系统普及率提升8%以上、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应用率提升10%以上、电子商务覆盖率提升20%以上产值超百亿元的数字化转型示范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3.数字化新模式培育工程。推动装备制造企业由单纯提供设备向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信息增值服务等转变,发展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云制造等智能制造新业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数字化服务商与企业深度合作,共建数字化转型“工业诊所”,全覆盖开展特色产业集群两化融合水平评估诊断。大力发展工业电子商务,开展“冀优千品”河北制造网上行活动,集中展示推介1000个河北知名工业品牌和1000个名优工业产品,开展“总裁带货”工业品网络直卖活动,到2025年,工业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60%。(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四)实施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行动。

     

    1.农业生产智慧化工程。

     

    (1)发展智慧种业。推动智能生物育种应用,建设省级生物种质资源数据库和信息共享服务、农作物种子管理平台,加快建设中国农业大学涿州分子育种中心、马兰节水小麦研发基地等项目,培育10家以上有较强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2)推动粮食生产管理数字化应用。推进粮食作物产、加、销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和智能化转型,建设全省粮食作物生产全过程、发展全链条数字化管理服务应用平台和覆盖天基、空基、地基的全方位立体化智能监测平台,逐步实现粮食生产、经营和服务的智能化、网络化和便捷化。

     

    (3)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推进省内规模化种养殖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数字化改造,完善省级智慧农业数字化应用平台,发展数字田园、智慧养殖、数字渔业、数字种业等高端农业,到2025年建成100个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创新应用示范区。

     

    (4)加快智能农机装备应用。推广智能农机应用,升级改造农机装备,按需加装北斗导航、远程运维、无人驾驶系统、高精度自动作业等设备,配套无人机、智能催芽育秧、水肥一体化等智能装备,实现耕整地、播种、施肥、施药、收获等过程精准作业。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

     

    2.“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每年扶持一批鲜活农产品网上营销、社区直销示范项目,鼓励引导省内龙头企业加强与国内电商平台对接合作,建立产销衔接服务平台,发展有机、绿色农产品“个性化”网络定制和集团定制。到2025年,全省建设淘宝村1000个,培树省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2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3.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工程。拓展数字支撑应用场景,实施农业农村大数据工程,推进农业种质、农业机械、畜禽养殖、渔业渔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农业生产数据资源采集清洗,建立省市复用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基本形成。实施智慧农业监测预警工程,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智慧分析预测模型集群,利用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融合分析,形成不同时期预测、预警模型和智能调控架构,为宏观决策和市场主体提供智能解决方案。(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持续优化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巩固行政村光纤宽带通达、4G信号覆盖成效,推进5G网络向行政村延伸,加强农村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农业农村、商务、民政、邮政、供销等部门农村信息服务站点整合。完善农村公路基础数据统计调查制度,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数字化水平,加快农村电网数字化改造,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提升乡村综合治理信息化水平,打造基层治理“一张网”,建立专职网格队伍,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深入推进乡村“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优化农村社保与就业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到2025年,每个设区的市培育建设1个数字乡村示范县,每个县(市、区)培育建设1个数字乡村示范乡镇。(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

     

    (五)实施数字社会建设行动。

     

    1.实施智慧医疗示范工程。进一步完善实用共享、互联互通的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支撑省、市、县三级应用,推动京津冀医疗互认网络建设。建立医防协同、联防联控的综合监测系统和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响应机制,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拓展服务模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提高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与可及性。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提升医院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水平,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效率。推进数字健康融合发展,鼓励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5G、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应用,丰富新兴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应用场景。到2025年,每个设区的市至少建设5家互联网医院,建成一批医学人工智能、医疗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广5G智慧医疗应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

     

    2.实施智慧教育示范工程。推进教育数字化,持续推动数字校园建设,实施“优质资源”共建共享计划,丰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动课堂模式变革,积极发展新技术支持下的自主、探究、合作等教学模式。积极探索推广智慧教育,实现教学决策、资源推送、交流互动、评价反馈智能化。持续开展教育数据治理,建设教育数据中台,汇聚教育数据资产,推进教育管理精准化和决策科学化。加快雄安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构建智慧教育云平台和全场景应用体系,建成国内领先的智慧教育示范区。到2025年,建成教育管理和教育资源互联互通的“冀教云”综合服务大平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3.实施智慧文旅示范工程。加快推进5A景区、重点4A景区、重点公共文化场馆等区域的5G网络、无线网络的稳定覆盖。推进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推动智能装备、大数据、VR/AR(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新装备在文旅资源保护、历史文化展示、旅游沉浸体验等创新应用。整合全域旅游、乡村旅游、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等数据资源,建设全省分级分布式数字文化资源产品库群。持续推进“一部手机游河北”(乐游冀)平台功能拓展优化,丰富产品信息。到2025年,全省4A级以上景区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全面普及应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4.实施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工程。高标准高质量抓好石家庄、沧州、唐山、衡水4市及迁安、丰宁、香河等12个县(市、区)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总结提炼优秀建设案例和经验做法,推动共享交流和示范推广。完善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适时启动第二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加快城市路桥管网、水电燃热等各类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感知设备应用,推动构建多元动态的城市感知网络。支持建设城市智慧大脑,全面汇集城市感知、运行、管理等海量数据,打造全景展示、全域感知、智能调度的城市管理中枢。到2025年,打造30个左右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部分试点城市进入全国智慧城市先进行列,引领带动全省智慧城市建设全面展开,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等有关部门)

     

    (六)实施数字政府创新发展行动。

     

    1.基础支撑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完善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按照按需扩容的原则,逐步对服务器、存储、云平台软件等设备和系统进行扩建,推动不具备规模效应的部门数据中心逐步向省政务云迁移。建设政务云灾备体系、云安全资源池,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加快推进各地各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建设省、市两级电子政务外网备份中心,提升电子政务外网带宽,实现纵向骨干网万兆到市、千兆到县、百兆到乡村,横向覆盖省、市、县机关单位。到2025年,全省政务云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形成“一片云、两张网”管理模式。(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

     

    2.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工程。建设上联国家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纵向覆盖各市及雄安新区、横向连接省各部门的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统一为省、市、县提供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归集治理和分析应用服务。编制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实现政务数据“按需共享、统一流转、随时调用”,全力释放政务数据价值。推进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推进投资项目、涉企涉税、市场监管等政务数据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交换共享。到2025年,建成经济运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共信用、地理空间等政务资源数据库,为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效能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

     

    3.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升级宏观经济、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基层治理、应急管理、政务服务等一批覆盖政府履职关键领域的数字化系统。加快建设数字机关,建设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优化完善“互联网+督查”机制,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民交互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数字化建设,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深化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冀时办”,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掌上办”和“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智慧安防社区建设,实施社会应急管理大数据工程,加强智慧社区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治安、应急管理、社区治理服务智慧化、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除不宜网办事项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全流程网上办理。(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省数字经济发展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协调推进数字河北建设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督导评估机制,推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落地。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组织实施系列专项行动计划。各地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加强示范引领。开展数字河北示范项目引领计划,支持绿色低碳数据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示范,信息智能产业集群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化、创新平台建设等;支持一批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项目建设,每年组织发布一批应用场景案例;充分利用河北产业投资基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加大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支持。

     

    (三)强化政策引导。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数字化转型相关创新成果,推进党政机关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对重大数字化产业项目优先支持列入省重点项目,在能耗、土地等方面优先保障。统筹用好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券,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服务。依托燕赵英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加大数字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

     

    (四)强化安全保障。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构建网络空间安全保障体系,增强数据资源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层面建立全省统一、协同联动的安全运维机制,增强网络安全态势分析与预测能力。定期对党政机关网站、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开展安全可控的远程技术渗透测评,提高信息系统的抗攻击能力。

     

    (五)培育数字生态。构建符合数字河北特点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和评估评价体系,定期发布数字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评估报告。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办好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提升全省干部群众数字素养,打造数字生活、数字学习、数字工作、数字创新四大场景,提升全民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创造力。